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精神,经幼儿家长申请,幼儿园审核,区教育局核准,现将清新区2025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幼儿园学前一年免除(减免)保育教育费的在园儿童人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反映,并提交文字说明材料。
监督电话:教育股0763-5820852;民办教育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0763-5820807。
附件1:清新区2025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免除保育教育费人数表.xlsx
附件2:清新区2025年秋季学期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人数表.xlsx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