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清府[2014]142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接受委托对清新区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进行评估,现将划定调整方案有关信息情况公示,征询公众对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一、方案名称
清新区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二、方案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东一巷3号
三、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岭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29号金科大厦3座13层1307室
联 系 人:秦小姐
联系电话:135 8042 2504
E-mail:LNhuanjing@163.com
四、清新区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概况
(一)保护区划定范围
禾云镇北社村李仔坑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清新区禾云镇,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2.860787°,北纬:24.016836°。一级保护区0.069km2,二级保护区0.238km2。
浸潭镇渔汕村梅仔冲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清新区浸潭镇,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2.590113°,北纬:23.996565°。一级保护区0.025km2,二级保护区0.076km2。
石潭镇白湾村大井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清新区石潭镇,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2.818771°,北纬:24.251320°。一级保护区0.0053km2,不设置二级保护区。
(二)保护区划定方案
1.禾云镇北社村李仔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口为中心,水域长度为上游500米,下游50米,宽度为正常水位线内的全部水域;陆域长度同水域长度,宽度为河岸两侧纵深以山路为界,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
二级保护区范围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上游500米,下游50米,宽度为正常水位线内的全部水域;陆域长度同水域长度,宽度为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域纵深50米,但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的全部陆域。
2.浸潭镇渔汕村梅仔冲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取水口为中心,水域长度为上游500米,下游至防洪堤坝,宽度为正常水位线内的全部水域;陆域长度同水域长度,宽度为河岸两侧纵深以山路为界,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
二级保护区范围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上游500米,下游至防洪堤坝,宽度为正常水位线内的全部水域;陆域长度同水域长度,宽度为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域纵深50米,但不超过第一重山脊线的全部陆域。
3. 石潭镇白湾村大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取水口为中心,东至径向距离30米,南至径向距离30米,西至径向距离30米,北至居民生活区边界。由于水源地周边均为农田及居民区,环境较为单一,且距离人类活动频繁区域较远,故不对水源地进行分区管理,不设置二级保护区。
五、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公示对象为拟受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包括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人身健康利益等),对本划定调整方案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七、征询意见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实施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方案实施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示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共十天。
九、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如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附件:清新区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5年12月5日
附件:清新区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