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于2013年3月印发了《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三府〔2013〕4号)。
因《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部分条款存在操作性和合法性如依据不足、与上位法不一致等问题,需对《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进行废止。
二、主要内容
正文明确此次确定需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是2013年3月制发的《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三府〔2013〕4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