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做好我镇肥水养殖整治工作,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于2020年9月印发了《清新区三坑镇肥水养殖整治工作方案》(三府办〔2020〕80号)。
因目前我镇肥水养殖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且《清新区三坑镇肥水养殖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整改措施已不适用现时实际情况,需对《清新区三坑镇肥水养殖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废止。
二、主要内容
正文明确此次确定需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是2020年9月制发的《清新区三坑镇肥水养殖整治工作方案》(三府办〔2020〕80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