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2〕66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清远市清新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推荐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材料审查、实地考察等环节,并结合我区实际,拟认定“沙河鸟笼非遗工作站”等5个单位为清远市清新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
联 系 人:黄琰
联系电话:0763-583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