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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清新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3 17:2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2〕66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清远市清新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推荐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材料审查、实地考察等环节,并结合我区实际,拟认定“沙河鸟笼非遗工作站”等5个单位为清远市清新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现将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

  联 系 人:黄琰

  联系电话:0763-5830666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第一批区级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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