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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听证会召开时间及参会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9 17:1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清新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工作,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年1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修正)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的规定,为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我中心在2025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召开《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听证会的公告,报名听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21日,现申请报名听证的工作已结束。我中心定于2026年1月16日上午9点召开《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听证会,地点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16号财政局四楼会议室,现将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或所在村镇

备注

1

王荣进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

柳盛忠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

黄志乐

区政协

4

徐少勇

区政协

5

谭进才

区人民法院

6

梁家明

区农业农村局

7

张畅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8

何海艳

区财政局

9

禤伟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张哲信

太和镇人民政府

11

张志欢

山塘镇人民政府

12

罗水萍

太平镇人民政府

13

邓颖联

三坑镇人民政府

14

李星海

龙颈镇人民政府

15

吴智文

禾云镇人民政府

16

李先明

浸潭镇人民政府

17

尹剑恒

石潭镇人民政府

18

杨水坚

太和镇村民代表

19

朱楚明

山塘镇村民代表

20

陈耀中

太平镇村民代表

21

周吉庆

三坑镇村民代表

22

黄文燕

龙颈镇村民代表

23

郑建飞

禾云镇村民代表

24

童建忠

浸潭镇村民代表

25

庞伟聪

石潭镇村民代表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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