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清新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工作,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年1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修正)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的规定,为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我中心在2025年12月26日发布关于召开《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听证会的公告,报名听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21日,现申请报名听证的工作已结束。我中心定于2026年1月16日上午9点召开《清远市清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听证会,地点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16号财政局四楼会议室,现将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