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粤达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汽车7万辆、摩托车及农用车3万辆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现有清远市粤达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清远市粤达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汽车7万辆、摩托车及农用车3万辆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粤达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汽车7万辆、摩托车及农用车3万辆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市粤达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拆解汽车7万辆、摩托车及农用车3万辆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五一工业区 | 3.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能力为10万辆,其中:拆解报废汽车7万辆/年、摩托车及农用车3万辆/年。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厂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生化系统)处理达标后运至周边农田灌溉;初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经厂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 废气:安全气囊引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切割工段产生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卸油工序、废空调制冷剂收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减噪措施,厂房隔声。 4. 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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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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