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个人:黄平
身份证号码:4209211982*******3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大学西路******号
经查,黄平存在未依法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因无法联系到您,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清新社保退决字〔2026〕3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核查,姓名:黄平,社会保障号码:4209211982*******3,于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24485.4元,大写贰万肆仟肆佰捌拾伍元肆角。
我单位于2026年1月29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见后)。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款账户名称: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 44050176030100002131-00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清远分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63-582526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1号社会保险稽核股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