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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聘员递补聘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0 15:03 文章来源: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清人社〔2023〕55号)文件有关规定,因原拟聘用人员张铖自愿放弃入职,造成岗位空缺。经研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何乐为该岗位递补拟聘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证明材料)向我镇反映,并写明联系姓名及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5770680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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