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2025年以来,区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各项组织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为更高水平清新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分类施策,把强化系统教育作为践行法治新实践的首要前提
1.坚持从顶层设计入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加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结合起来,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结合起来,印发《关于做好清远市清新区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清远市清新区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贯穿整个干部学习教育培训之中。
2.坚持从教育培训入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镇党校重点培训内容,合理规划区、镇重点干部培训班次,分级分类开展干部培训。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等班次中设置相关法治教育专题课,增强领导干部、执法队伍等“关键”力量依法办事和依法决策水平。2025年以来,区镇党校累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干部教育培训班16期,累计培训干部1641人次。
3.坚持从具体实践入手。区直工委结合区直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广泛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宣传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计415场次,为居民送上法治宣传单张共计 53900余份,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共217场次,受及师生131200余人次。
(二)坚持对标对表,把锻造过硬干部作为践行法治新实践的关键目标
1.明确考察标准,把遵规守纪的导向“树起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明确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作为衡量干部“德”与“才”的重要方面。在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注重了解干部的法律素养、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各级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2.强化日常管理,把真抓实干的规矩“立起来”。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信访举报等严格审核,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将法治建设有关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中,注重了解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依法决策情况、依法行政情况等,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晋升、调整的重要依据,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先使用。
3.突出人岗相适,把懂法守法的干部“用起来”。定期梳理涉法、执法等重要部门的岗位空缺情况、重点执法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大胆起用执法能力强、法治素养高的干部,放到合适岗位上进行全面历练。持续招录法学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加大执法部门专业人才录用力度,今年以来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方式,招录、选调法学类人才19人。
(三)坚持夯基固本,把强化基层治理作为践行法治新实践的重要抓手
1.以“强能”为导向打造骨干队伍。聚焦基层常见的矛盾调解、依法行政等核心需求,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两委”小班制、后备力量等培训班中,设置《乡村用地执法》《平安法治人民调解》《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治理:政策法规与实践能力提升》等多门党纪法规课程,提升“两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征地拆迁、邻里纠纷等实际问题的能力,2025年共举办涉及法治教育培训班6期,培训农村基层骨干704人。
2.以“聚力”为核心发挥先锋作用。将法治理念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引导农村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大力推进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建立“平战结合”机制,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429支、党员突击队400支,在政策宣传、民生服务中主动释法,全年超12万人次参与防汛救灾、抗击台风、疫情防控、应急处突等工作,发挥党员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 以“连心”为目标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开展“四个万家”直接联系群众活动,组织“两委”干部、党员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区、镇、村三级党员干部以及生产和一线党代表走访群众21000余人,结合群众关心的社保、婚姻、维权等问题精准普法,让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日常、贴近群众生活。
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定期召开部务会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抓实法治学习。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部务会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每月例会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开展法治学习12次,其中主要负责人上专题辅导课3次,引导全体干部系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深化法治实践。全年专题安排《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与核心业务紧密关联的党内法规集中学习6次,以“法规解读+案例剖析”的模式讲解违规后果与规避方法,提升学习实战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四是强化成果转化。将法治建设与组织工作深度融合,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工作等方面,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8次,形成工作举措11条,印发规范性文件1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一)法治建设联动性不足。在制定机关党建工作的年度、阶段性整体规划时,未完全将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任务纳入,与职能部门之间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未能形成法治建设合力。
(二)法治教育转化度不高。“两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仍然较弱,还是存在依赖行政命令、经验主义的情况,法制教育成效未能充分应用于基层治理等实际工作中。
2026年,我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以组织工作主责主业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化法治教育。根据省、市贯彻落实《全国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3-2027年)》的相关部署,持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开展干部培训。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通过经常学、反复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引导全体党员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法治导向。将法治精神贯穿人才流动配置、评价激励、服务保障机制过程,提升人才引育用法治化水平。通过公务员招考、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拓宽涉法专业人才源头。充分发挥选人用人风向标作用,注重选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针对新提拔任用干部,主动向纪检、政法等部门征求意见,了解干部守法守纪表现。将法学专业素养、法律实践经历作为参考条件,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不断建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骨干力量。
(三)夯实法治根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推进法治建设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用法治手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支持和保障党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着力夯实基层党建法治基础,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