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局拟同意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申请设置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滨江路门诊部,现予以公示:
名 称: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滨江路门诊部
类 别: 普通专科门诊
执业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滨江路15号
床位(牙椅):0张
设置申请单位(人):清远市清新区妇幼保健院
主要负责人:梁国宽
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麻醉科
是否符合本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是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时开始至2025年6月2日9时止(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反映。来信请寄: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28号205室,邮编:511800;联系电话:0763-5810387。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