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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9 15:15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的文件精神,经核查,同意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相关信息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1

北京同仁堂佛山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清新分店

质量负责人

李彩连

周小英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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