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3日至6月25日,清远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5年9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系统部署推进整改落实。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本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组织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严密责任体系。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本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反馈意见的精神,深刻反思存在问题根源,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于9月10日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与督办。构建起“党组负总责、书记牵头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全员共同参与”的闭环责任链条,确保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压实。
二是深化理论学习,筑牢整改思想根基。本院党组坚持将强化理论武装贯穿整改全过程,着力从思想深处挖根源、找差距、明方向。截至目前,已组织各类巡察整改专题学习27次,其中党组专题学习3次,各党支部专题学习24次。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核心内容和党内法规进行深入学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紧密结合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组织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全院干警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履职能力的实际行动,切实增强整改内生动力。
三是精准制定方案,明确整改路径标准。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各项问题,本院党组逐条剖析、深入研究,于9月30日审议通过《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清远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及配套的《整改任务台账》。方案实施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销号管理机制。注重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每项措施都能切中问题要害,有效补齐短板弱项,并着力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方案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备案,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正确、程序规范、取得实效。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确保整改落地见效,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整改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程主导、亲力亲为,有力推动了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是全程主导部署,高位推动整改。从巡察反馈意见开始,党组书记便亲自抓整改工作的谋划与启动。主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台账,明确整改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在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上多次强调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统一班子成员思想,凝聚整改共识,营造了严肃认真的整改氛围。
二是强化组织协调,破解整改难题。定期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对于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联动的复杂事项,亲自出面协调,明确主责协办,打通整改关节,确保整改工作协同高效、整体推进。
三是严格督查问效,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将督导检查贯穿整改始终,通过审阅报告、现场调研、个别谈话等方式,实时掌握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提醒,提出明确改进要求;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调要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切实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以强有力的领导确保了整改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第一大类,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方面
(一)关于深入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1.关于聚焦学习专题方面
一是坚持“主题聚焦、系统安排”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控制每次学习主题数量不超过3个,确保主题内容围绕核心展开,杜绝“为学而学”“拼凑主题”现象,形成系统学习体系。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2.关于全面深入学习方面
一是本院将必学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必修课”,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学习内容不缺项、不漏项。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
二是按要求将区委每年必学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内容全面深入、不缺项、不漏项。
(二)关于提高刑事诉讼质效方面
1.关于强化批捕必要性审查方面
2025年9月至今,本院共开展批捕必要性审查方面专题培训6次,共开展针对批捕必要性审查的案件质量评查49件次、案件质量检查40件次,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13次,讨论审查逮捕等案件20余件,确保批捕必要性审查的严谨性。
2.关于立案监督工作质效方面
本院已向公安机关发送函件,通过发送《催办函》等方式监督公安机关履行职责,公安机关已书面回复相关案件情况,并安排专人对立案监督工作进行跟进,切实提高立案监督工作质效。
3.关于办案流程规范方面
对巡察组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补正,共开展专题培训6次,使用市院开发的“三个系统”、“数检通”等辅助工具检查办案流程共计400余次。
(三)关于诉讼文书档案管理和把关方面
1.关于档案保管期限定性准确方面
一是梳理汇总2023年-2024年保管期限为30年的不诉案件清单,经案件承办部门核查后,现已重新修改了档案系统资料、归档案号。
二是完善审批机制,修改制定了《档案归档台账审批表》并已投入使用,确保档案保管期限定性准确无误。
2.关于档案材料归档方面
一是调出2022年-2023年档案以及2024年-2025年检委会档案材料,交由所属部门核对,现已全部核对修改完成,并完成归档。
二是优化完善审批机制,重新修改制定了《档案归档台账审批表》并投入使用。
3.关于档案资料引用法律法规方面
一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2024年至2025年3月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相关问题进行修改纠正。
二是落实归档前内勤、负责人双重审查机制,提高检委会档案质量。
第二大类,关于严格内控管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环节。
(一)关于物业服务供应商方面问题
修改并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管理、依规采购,有效防范同样问题的出现。
(二)关于公车使用审批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审批制度,严格要求干警填写用车事由、时间、地点、人员等全部要素。
二是优化设置派车单审批,已在审批单上增设收车时间签名栏,由司机或部门负责人进行签名审核,形成双监督机制。
(三)关于业务外包行为方面
全面梳理排查现有外包业务,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杜绝非必要性业务外包。
第三大类,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实干部队伍管理。
(一)关于落实议事决策制度方面
严格按照执行程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9月份以来,15项财务支出均经内控工作会议审核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策,决策后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支出。
(二)关于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干警专题学习上级因私出国(境)管理要求,准确把握审批权限、时限,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格执行审核备案流程,从严控制次数与时间,规范报批材料与时限。对不符规定或材料不全的坚决不予批准。
三是强化纪律意识。向全体干警明确时限规定与审批流程,确保人人知晓、严格遵守。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实行出行前签订承诺书、告知书制度,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机制,推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本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成效。院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部分深层次、复杂性问题的化解仍需持续攻坚。下一步,本院将始终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整改全过程和检察工作各环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巡察整改与检察履职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二是以更严要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照整改台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纳入日常监督,常态化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以更实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制度根源,针对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持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切实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各类风险。
四是以更优业绩检验整改成效。坚决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向检察工作实效转化。自觉将整改工作与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提升质效紧密结合,把整改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清新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彰显巡察整改的最终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6月15日至6月21日。联系方式:电话5811609;邮政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26号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