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号),现对我区申报2025年度建筑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认定)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如对拟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来电和书面材料均需如实提供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工程初级专业评审委会)
联系人:罗舒甜 联系电话:5827933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25号
邮政编码:511800
2.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志强 联系电话:5810078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10号302室
邮政编码:511800
附件:2025年度清远市清新区建筑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及认定拟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工程初级专业评审委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