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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发布日期:2026-07-09 16:28 文章来源: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景泉山庄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莫丽英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清新劳人仲案字〔2026〕181号),申请人提出要求确认2019年9月4日至2025年7月14日与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要求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合计16326.00元。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本委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案》第五十八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6年8月18日09时10分在清远市清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联系电话:0763-5899789),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审理和裁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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