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3 16:42 文章来源: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未被批准延期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27号),电话:0763-5833907。

  特此公告。


  附: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3日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经营单位名称

经营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1

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

粤清新危化经字〔2023〕02号

2026年6月21日

2

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

粤清危化经字〔2023〕208号

2023年6月21日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