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清远市清新区德斯曼纺织材料有限公司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未被批准延期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27号),电话:0763-5833907。
特此公告。
附: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3日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