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太益松大药房(个人独资):
根据清远市医疗保障局清新分局《关于对清远市清新区益松大药房(个人独资)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函》的要求,你单位经营状况存在异常,违反了《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第(十二)款为参保人员套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规定,现解除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自2026年7月22日起执行,同时收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标牌。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