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清远市清新区益松大药房(个人独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22 11:50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清远市清新区太益松大药房(个人独资):

  根据清远市医疗保障局清新分局《关于对清远市清新区益松大药房(个人独资)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函》的要求,你单位经营状况存在异常,违反了《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第(十二)款为参保人员套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规定,现解除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自2026年7月22日起执行,同时收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标牌。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