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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山寨社团”及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2 15:28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扎实推进我市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清理“山寨社团”,严厉整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后缀一般为“协会”“学会”“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研究院”“中心”等。

     (二)已被注销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仍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三)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

以下情况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未达到登记条件,由街道(乡镇)备案管理或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

       二、表现形式

     (一)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广东”等字样,与全国性社会组织、广东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相混淆的。

     (二)伪装官方背景,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属机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分会)等名义开展活动的;

     (三)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非法传教、骗钱敛财的;

     (四)打着“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等名义开展活动骗钱敛财的;

     (五)违规开展各类节庆、评选评奖、榜单排名、等级认证、星级评定、培训比赛等活动,向公众及企业颁发假证书、假牌匾,评选假大师的。

       三、验证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先通过以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下方找到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搜索栏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3.通过关注广东省民政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点击“我要查”栏目中“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四、举报需提供的信息

为便于快速核查处置,举报时请尽量提供以下内容:

     (一)“山寨社团”或非法社会组织的完整名称;

     (二)活动地点、联系方式、活动形式;

     (三)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相关线索或证据。

      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受理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763—5825620;

       举报邮箱:qxmzshzz@126.com;

       邮寄举报材料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1号4楼402室(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




清远市清新区民政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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