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中等职业教育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现有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向我局申请清远市清新区中等职业教育基地(一期)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远市清新区中等职业教育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中等职业教育基地(一期)项目 | 2、建设地点: | 清新区山塘镇 | 3、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新区山塘镇,项目新建27栋建筑,包括综合楼2栋、办公楼1栋、教学楼4栋,实训楼4栋,学生宿舍楼8栋,食堂2栋,图书馆2栋,体育馆2栋、门岗2个。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实验设备清洗低污染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 2、废气: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分别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以及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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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 箱:qysthjqx_spg@gdq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