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须带水库管理所(原清远市清郊区龙须带电厂)持有历史《国有土地使用证》,原证书无界址坐标,未完成落图落宗。为完善不动产产权数据库,我局与区水利局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根据历史权属资料、高程、高清影像进行图解勾绘,形成矢量范围。现将拟定范围界线予以公示:
权利人:龙须带水库管理所
宗地坐落:清新区浸潭镇
土地用途:水库用地
公示面积:303.97公顷
公示期限: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21日(1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利害关系人如对宗地范围、权属存在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内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提交异议申请,并附加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和所主张的四至范围图。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划定成果无异议,我局将依据成果完成宗地落图落宗,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特此公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6年8月3日
联系电话:0763-581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