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根据《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清远市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区教育局组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评审小组,对2026年有效期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综合评审和复核,经综合评审,并经区教育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认定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康怡新城幼儿园等55所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三年。取消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金宝贝幼儿园等5所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8月13日-8月19日。
公示期间,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反映,并提交文字说明材料。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材料要真实准确。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盖单位公章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0763—5820803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
邮编:511800
附件1: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xlsx
附件2: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取消名单.xlsx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