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排查,禾云镇新洲村委会李强养猪场户用沼气池于2004年由该养殖场委托第三方单位建设。养殖场于2019年停养,该沼气池已废弃,养殖场主自行填埋沼气池,填埋地址位于闲置房屋内,现场不存在安全隐患。现拟对李强养猪场户用沼气池进行销号处理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9日——2026年9月9日(共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禾云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63-5674993。
附件:农村沼气安全排查处置情况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