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水泥替代燃料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现有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清新水泥替代燃料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我局拟对《清新水泥替代燃料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清新水泥替代燃料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2、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联滘、中所村(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 3、项目概况: | 项目在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联滘、中所村(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厂内)进行建设,依托现有项目3条熟料水泥生产线的进料系统进行改造,不新增产能和不改变现有产品结构,年使用12万吨替代燃料。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技改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技改后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项目上料系统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窑尾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各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废包装材料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物资回收单位处置;替代燃料堆棚除尘灰经收集后返回本项目输送设备与替代燃料一起投入分解炉;废机油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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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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