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清远市清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后有效期为三年。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满后,经教育部门复核后可转入下一周期。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培英幼儿园期满未申报复核,拟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31日-9月4日。
公示期间,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反映,并提交文字说明材料。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材料要真实准确。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加盖单位公章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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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