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做好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将于2026年9月起组织开展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一)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
(二)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
(三)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清远市通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五)清远市卓恒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和年限
(一)检查内容
1.适用于全部被检查单位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
(4)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日常现金余额、现金使用审批制度、结余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制定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5)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是否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等;
(6)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7)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2.除检查内容1,行政事业单位还需检查的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三公”经费控制使用情况;
(2)发放津补贴是否依法依规;
(3)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情况,重点是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报告数据是否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口径数据相一致;
(4)部门决算数据工作质量情况,决算报表的数据是否与单位账面数据相一致;
(5)基本建设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6)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7)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8)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9)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10)票据管理使用情况;
(11)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3.除检查内容1,企业还需检查的内容
(1)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合并重组、金融工具和关联交易的披露等高风险业务是否规范;
(2)企业是否存在编制虚假报表、调节掩饰利润、偷逃税款、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4.除检查内容1、3,代理记账公司还需检查的内容
(1)是否具有代理记账资质,包括专职从业人员的人数是否合规,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等;
(2)是否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包括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流程是否规范,业务质量控制是否规范等。
(二)检查年限
本次检查年限为2025会计年度,必要时可追溯检查其他年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依桐、丁文魁
联系电话:5813216
欢迎社会各界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被检查单位的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也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