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梁氏春秋大药房玄真店的药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将2026年1-6月清远市清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失效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失效名单(2026年1-6月)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