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雷坑村委会与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深冲口水电站(以下简称水电站)签订三年投资协议(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后,双方续签五年协议(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6月29日,该水电站将本金及相关收益款一次性付清给雷坑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扶贫资产项目管理的通知》《清新区扶贫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该项目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款,债务已结清,现对该项目进行核销处置并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30日
如有疑问或意见,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到石潭镇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763-5622273。
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