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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动物防疫物资消毒药物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0 11:41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保障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单位需购买一批动物防疫物资消毒药物,详情如下:

  一、询价期限

  报价期限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月20日至9月24日)

  二、项目采购费用

  (一)项目预算90655.03元。

  (二)2026年清新区采购动物防疫物资消毒药物明细表:

采购内容

配置名称

最高单价限价

采购预算

规格

数量

动物防疫物资消毒药物

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

人民币50元/罐

人民币90655.03元

1000克/罐

按照采购预算最高采购数量

  三、消毒药物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产品技术参数和需求”增加“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1. 消毒药物主要成分及含量:过硫酸钾、氯化钠,有效氯不少于10%(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

  2.消毒药物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应符合或遵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及农业农村部颁布的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3.消毒药物规格:1000克/瓶;(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

  ★4.性状及工艺:浅红色颗粒状粉末,有柠檬气味;(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

  5.消毒药物含量:有效氯不少于10%;

  6.消毒药物有效期:12个月或以上;

  7.消毒药物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正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消毒药物要求包装,内外包装的标志编号清晰,标签内容完整(包括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说明、商标、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

  8.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农业农村部备案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含变更材料),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四、验收要求

  1.验收时,货物按照国家标准验收,供货商提供的每批次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包装完整、无污染、外观整洁、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附产品合格证,或出具合格检验报告。装箱单号与出厂生产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2.随同货物必须提供完整的产品技术资料(包括产品出厂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每一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

  3.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后根据公告文件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产品到采购方时发现产品破损以及其它质量问题的无条件退货。免费质保期内,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期间抽检,若出现货物质量问题,供货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书面、传真、短信等方式)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调整或更换货物,若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更换合格货物或更换的货物仍达不到验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消毒药物到货时实际有效期不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5%,若消毒药物在失效前不能用完,由供货方负责更换。

  5.供货商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五、服务要求(提供承诺函)

  1.供货商需为采购人免费提供消毒药物使用技术指导、消毒药物使用技术问题。

  2.供应商负责消毒药物重大不良反应事故的处理赔偿,提供具体的赔偿方案保证书(包括资金金额及赔偿金额到付时间)。

  3.提供消毒药物质量负责人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和资质学历证明。

  4.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承诺的条款,虽未在合同中表述,但视为合同内容之一,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承诺执行。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清新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

  七、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公告中提及的相关货物的承诺书、兽药产品批文、备案资料等资质文件。

  八、报名方式

  (一)材料要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本次采购的《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物资消毒药物采购项目报价表》、兽药产品批文、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密封装订(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接收地址(快递以寄出时间为准,不接收到货付款方式的快件)。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二)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

  (三)接收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朝阳路12号 清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张毅,联系电话:0763-5811482。  

  九、报价及供应商选定方式

  (一)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报价必须包括包装、送货、检测、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并包含所有税费。  

  2.报价一定要报出《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物资消毒药物采购项目报价表》中所含采购商品的单价,并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如果单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3.采购人最终采购货物总货款不能超出采购项目经费预算。

  (二)区农业农村局将成立采购小组,小组成员集中对报价截止日期前收到的询价材料统一开封,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动物防疫物资消毒药物采购项目评分方案》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每瓶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十、合同签订、交货期限、交货要求、地点、付款

  (一)合同签订:供应商选定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同时供应商应提供报价产品样品给采购单位,作为验收对照样品。

  (二)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三)交货要求:一次性交货,供应商提供送货上门和卸货搬货服务。

  (四)交货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朝阳路12号 清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内。

  (五)付款方式、时间按采购方、供货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办理。

  

  附件1:报价表.docx

  附件2:响应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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