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517号)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该项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培训机构,遴选培训机构的专家评审费用由中选的培训机构负责。现对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进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和任务要求
(一)资金来源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6〕32号)文件精神,下达清远市清新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47.3671万元。具体培育工作及资金用途按照《2026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实施。
(二)任务要求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6〕32号)和《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数不少于123人,重点聚焦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及文明乡风建设三大板块。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7天);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90%;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抽查合格率:≥90%;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五)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六)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近年来没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八)能够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2026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进行课程设置和开展工作,培训内容按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个教学模块实施;
(九)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要求及资金管理规定;
(十)不接受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训机构报名。(上一年度如有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应出具上一年度培育项目已完成并验收通过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但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证明,并且出具培育任务不存在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
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至10月8日。
四、申报要求
欢迎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遴选,报名时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内容包括:
(1)申报书: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历年开展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2)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本项内容将作为重要指标);
(3)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文件、培训经验、培训管理和服务能力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026年10月8日下午5时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件(PDF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qxnyj_njkjg@gdqy.gov.cn),并将纸质版邮寄至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22号;联系电话:0763-5818406)。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