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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8 11:08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6〕57号)、《清远市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6年度三坑镇承担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任务面积300亩(其中稻稻紫云英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一),实施稻油、稻稻油、稻再油、稻稻肥等轮作模式。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双季稻轮作休耕项目。

  实施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辖区内。

  实施面积:300亩(其中稻稻紫云英面积不少于100亩)。

  实施内容:开展稻油、稻稻油、稻再油、稻稻肥等轮作模式,重点支持“稻稻紫云英”模式,冬种紫云英等专用绿肥种植。

  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纳入轮作计划项目的耕地每亩补贴150元,具体以签订的实施协议为准。

  二、遴选对象及数量

  三坑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有种植意愿和能力的农户。计划遴选实施主体若干名,承担总面积300亩的轮作休耕任务,具体数量根据报名情况及评审结果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在三坑镇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位须依法注册登记);

  (二)有相对连片、可用于轮作休耕实施的耕地,优先支持连片面积较大的主体;

  (三)具备相应的种植能力和机械化作业条件,能够按技术要求完成轮作任务;

  (四)优先支持已有轮作休耕或绿肥种植经验、积极性较高的主体;

  (五)近三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不良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清远市清新区双季稻轮作休耕项目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实施范围图;

  (四)其他证明材料(如合作社示范等级、绿色食品认证等,可自愿提供)。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申报主体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三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个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报送地址: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

  六、评审方式

  三坑镇人民政府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考量种植规模、地块条件、技术能力、轮作经验等因素,择优确定承担300亩任务的最终实施主体。评审结果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63-5862310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双季稻轮作休耕项目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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