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文件精神,参考《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6年9月21日,我局召开了清远市清新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增补评审会,经申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增补麦梓熙为清远市清新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6年9月29日-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实名反映。
异议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6楼文化股
邮政编码:511800 电子邮箱:qxwljwhg@126.com
联系人:黄桂良
联系电话:0763-581465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