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09 16:0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广东省考区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26〕44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于2027年在清远市清新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外籍人员、台港澳居民除外),应于2026年10月30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

  二、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备案申请后,应于2026年10月30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连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一份以及申请备案人员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203室。

  三、2026年已在清远市清新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7年继续在清远市清新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6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报名参加2027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如遗失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或已变更试用单位、试用岗位的,应申请备案。

  四、联系人:李梓杰;联系电话:0763-5810329。

  

       附件: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xls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8日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