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社会保障号码:420************113):
我局于2026年10月13日依法向你作出《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清新社保催字〔2026〕4号),请你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人民币24485.4元。但因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前述《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清新社保催字〔2026〕4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上述催告书不服,可在催告书送达后3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附件: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清新社保催字【2026】4号).pdf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