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改良土壤地力、稳定粮食生产,根据省、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关于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工作部署,为规范项目管理,择优选择实施主体,现启动我镇2026年度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实施主体公开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镇辖区内合法合规、正常经营的农业生产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一)耕地权属清晰合法,无土地纠纷,地块符合耕地保护要求,无非农化、无撂荒、无违建。
(二)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具备实施轮作休耕基础条件。
(三)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标准轮作模式,主要为双季稻+冬种绿肥、双季稻+冬种油菜模式。
(四)申报主体信誉良好,无虚报、瞒报、套取涉农补贴等不良记录。
(五)具备相应种植管理能力,能按时完成种植、管护、拍照留痕、台账整理及验收工作。
(一)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连片耕地;
(二)往年实施轮作休耕项目验收合格、配合度高的主体;
(三)连片面积大、示范带动效果好、规范化程度高的经营主体。
(一)《2026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镇农业办统一模板);
(二)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合同或村集体权属证明;
(四)地块卫星截图、范围标注图、地块实景照片;
(五)有效收款账户信息;
(六)项目实施承诺书。
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地点:太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所有材料统一纸质装订提交。
联系人:陈莹,联系电话:0763-581054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六、遴选流程
(一)自愿申报、镇级初步审核材料完整性;
(二)组织人员实地核查地块真实性、面积、现状;
(三)根据连片规模、实施条件、往年实绩综合择优遴选;
(四)确定拟入选名单并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协议;
(六)年底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政策拨付补贴资金。
(一)申报主体必须真实填报信息,严禁虚报面积、伪造资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纳入农业主体黑名单。
(二)入选主体需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轮作、冬种、管护、留痕、台账等全部工作,不得弃耕、不得改变种植模式。
(三)全程接受上级部门抽查、核验,不配合工作、验收不合格不予发放补贴。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