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言粤鞋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欧宝娜、黄海茂、李军华、陈家秀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清新劳人仲案字〔2026〕284号),4名申请人提出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合计40753.00元。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本委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6年11月24日09时10分在清远市清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庭审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联系电话:0763-5899789),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审理和裁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