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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清新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5 11:0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落实《关于推荐申报清远市清新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26年9月21日,清远市清新区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邀请相关非遗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镇、各单位推荐申报的10个代表性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初步确定“大树墩木雕”“燕尾龙舟制作技艺”等7个项目列入清远市清新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现将项目名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从2026年10月15日起至11月3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来访形式实名反映。

  异议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注: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须提交完整的意见书,对异议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亲笔签名。反之受理单位有权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6楼文化股

  邮政编码:511800  电子邮箱:qxwljwhg@126.com

  联系人:黄桂良    联系电话:0763-5814656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建议保护单位

1

传统美术

大树墩木雕

浸潭镇

浸潭镇大树墩村委会

2

传统技艺

燕尾龙舟制作技艺

山塘镇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三人燕尾

龙舟协会

3

传统技艺

山塘葱油鸡制作技艺

山塘镇

清新区文化馆

4

传统技艺

鹅汤糍制作技艺

清新区文化馆

清新区文化馆

5

传统技艺

清新煨鹅烹制技艺

三坑镇、山塘镇

清新区文化馆

6

传统技艺

清新竹编技艺

浸潭镇

清新区文化馆

7

民俗

浸潭迳仔北帝诞

浸潭镇

浸潭镇高车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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