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区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开展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年检工作,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出具初审意见、我局审查、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对参加2025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工作的241家全区性社会组织检查结论予以通报:其中,社会团体116家,合格98家,基本合格1家;民办非企业125家,合格99家,基本合格0家。未完成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43家全区性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均为不合格,其中社会团体17家,民办非企业26家。
附件:
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年度报告)结论情况.xls
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完成2025年度检查工作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