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佛山市佳洁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二、案由:佛山市佳洁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对清新太和“1·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负有责任案
三、听证会时间:2026年11月10日9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201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6年11月9日12时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27号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763-5835789。);
(二)听证参加人员须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