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网络问政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事业性收费
教育部门
发布日期:2015-07-27 00:00 文章来源: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收费单位

考试考务费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1) 

普通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元/科

25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09]279号
粤价函[2005]451号

 

(2) 

中学报名考试费

元/生/科

10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1]213号(含体育考试有关费用)

 

教师资格考试费

元/人

240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函[2010]814号

 

浏览次数:-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网站首页 清新动态 走进清新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