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府办函〔2011〕84号
关于对重点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县政府决定对县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7月中旬至下旬,以重点督查和抽查双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县上半年重点推进项目(详见清新府办函〔2011〕40号)
(二)省2011年十件实事涉及我县的项目
1.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2.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3.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4.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作。
6.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推进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建设)。
7.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基层文化设施、农民健身工程建设)。
8.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9.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客运站场、候车亭建设)。
(三)市2011年十件实事涉及我县的项目
1.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县级福利院全部建成。
2.100%的政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3.继续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基本完成“三边”整治任务。
4.推进廉租房建设。
5.开展“食品安全年”活动。
(四)省重点项目
1.清远抽水蓄能电站。
2.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
(五)市重点项目
1.螺清线解口入回澜线路双解口入贤令山线路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2.清新宏全食品包装项目(二期)。
3.清新忠华棉纺织实业项目(二期)。
4.清新美林商业广场。
5.清新茅舍岭泵站工程。
6.清新黄岗围加固工程。
7.清新县城、太平、禾云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续建工程。
8.城镇保障性住房。
9.清新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环城路西延段长
10.清新温矿泉扩建工程。
三、有关要求
督查主要采取座谈、听汇报、看现场的方式。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准备好被查项目的汇报材料,并于
省、市、县重点项目每月推进情况,各牵头实施单位务必要在每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督查协调组,由县政府办督查协调组综合汇总后报县主要领导审阅。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