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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8 09:07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下列单位,经过我局现场核查,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的条件,予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附后)。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对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二、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24日。
       四、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新东路教师新村对面(原工商所),邮编:511853,联系电话(传真):0763-5770952。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名单

序号

小作坊名称

负责人

小作坊地址

备注

1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铭汇花生油加工厂

陈金波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西闸街1号太平综合市场3幢04#(室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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