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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1-22 10:4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我镇现将适用的《广东省省直单位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广东省省直单位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二批)》予以公示,以进一步规范我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具体标准。

  特此通告。



  附件1:广东省省直单位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pdf 

  附件2:广东省省直单位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二批).pdf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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