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0号山湖世纪花园12栋负一层游泳馆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该建设行为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实属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属违法建设。目前,我局已依法进行查处,向权属人清远市清新区清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并送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游泳馆。
因游泳馆现经营者为清远市清新云龙游泳馆有限公司,为避免市民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此特别提醒市民请慎重进行会员充值操作或其他涉经济利益的行为。后续,我局将通过现场公示和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有关案件处理情况。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