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盘先群
本机关聘请第三方广州富鑫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侨苑街46号B幢违法建设工程造价进行评估。因无法直接联系且多次邮寄送达被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侨苑街46号B幢违法建设工程预算评估报告》(富鑫工程咨询核字[2025]271号),请你在本通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签收《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侨苑街46号B幢违法建设工程预算评估报告》(富鑫工程咨询核字[2025]271号),逾期视为送达。若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机关,逾期视为对该评估结果无意见。
特此通知。
电 话:0763-5810923
地 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中88号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