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新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以法治思维规范财政管理。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财政思想根基
一方面,深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干部培训等形式,全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局党组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0次,干部职工法治培训9次,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7次。另一方面,推动思想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法治思维融入财政政策制定、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出台《清远市清新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形成国有资产账务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确保财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二)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法治赋能财政核心业务
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预算单位对项目的成本管理和控制。2025年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事前绩效评审,推动财政资金从“重投入”向“重效益”转变。二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构建公平竞争法治环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高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用率、电子卖场电子合同签订率。推进远程开标工作,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已全部实施远程开标,减少人为干预。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筑牢资金安全法治防线。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于2025年统筹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环卫工人工资支付保障等15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并推动解决各类问题257个。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财政检查工作规程,选取8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代理记账公司、非盈利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行政监督检查,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业务水平;抽取5家代理机构开展采购领域专项整治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通过依法履职、严格执法,进一步筑牢财经纪律防线,积极营造规范透明、健康有序的财经环境。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我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实内部学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专题学习会议。二是面向社会普法,抓好“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法颁布10周年”重要节点,依托联建共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推进以案释法,结合警示教育工作,选取统计造假、违纪违法、酒驾醉驾、党员干部赌博等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学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方面,法治思维和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掌握不够透,在处理复杂财政业务和法律问题时存在短板。另一方面,普法宣传机制还需加强。宣传工作多以阶段性、运动式活动为主,宣传内容多偏理论化,形式也较为单一固化,吸引力和感染力不足。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统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局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与财政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方向正确、推进有力。同时,牵头审定《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带头尊法学法,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带头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025年累计参加12次,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理论水平。二是带头参加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活动2次,带头解答群众关心的财政法治问题,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在重大财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中,主动征求法律顾问和法治工作机构的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狠抓责任落实,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局党组统一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同时,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6名执法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办理行政执法证,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
(四)重视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制约,确保执法权依法规范行使。2025年未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区财政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精准发力、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清新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体系,深入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强化执法程序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能力。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养财政系统法律专业人才。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宣传,引导其自觉守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转发财政法治知识和政策解读视频,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