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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八仙纯蒸米酒经营部)
发布日期:2026-04-09 09:22 文章来源: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下列单位,经过我局现场核查,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延续登记的条件,予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附后)。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现对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
        二、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
        四、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清新区龙颈镇龙新路1号市场监督管理所一楼,邮编:511867,联系电话(传真):5712207。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名单

序号

小作坊名称

负责人

小作坊地址

备注

1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八仙纯蒸米酒经营部

倪海荣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新路312号首层(室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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