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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6-07-24 11:13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区普法办最新要求,结合我局2026年审计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本年度普法宣传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

)被审计单位及干部职工

辖区广大群众。

三、具体措施和工作责任主体

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在现场悬挂横幅标语,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小册子、防范电信诈骗、审计法律法规等宣传单张及宣传品(如环保袋、扇子等),向群众普及保护自身权利、预防诈骗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法学法守法用法。

责任主体: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配合。

坚持“审计+普法”双融合,推进审计法治建设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审计项目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审前普法在送达审计通知书和张贴审前公示时,向被审计单位明确审计法律依据;在审前调查阶段,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财经法律法规,告知被审计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二是审中普法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讲解法律法规规定,派发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小册子,做到“审计过程就是普法过程”。三是审后普法在出具审计报告和交换意见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审计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普及财经纪律和法律知识。

责任主体:区委审计办牵头,各业务股室配合,全体审计人员落实。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集中学法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党支部大会、全体职工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审计人员法治素养。二是网上学法考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登录“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进行网上学法和年度考试,确保全体人员按时完成学时并通过考试,实现以考促学。

责任主体: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配合,全体人员落实。

四、预期目标

通过落实2026年普法措施,进一步扩大审计法治宣传覆盖面,提高审计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增强被审计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审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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