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州花都
(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陶瓷企业转型
升级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陶瓷企业转型升级奖励办法》已经区政府八届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工业园管委会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陶瓷
企业转型升级奖励办法
为推进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陶瓷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我区实际,现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申报奖励资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园区陶瓷企业转型升级,退出陶瓷行业。
2.园区陶瓷企业转型升级退出陶瓷行业后,引进的产业必须符合现时入园标准及我区现有产业政策,属于低能耗、环保产业。
3.园区陶瓷企业2020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人欠薪以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非法上访等行为。
(二)同时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陶瓷企业,转型升级后可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二、奖励适用时间及范围
在2020年度内,同时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陶瓷企业(已申请破产清算的企业除外)可申报该奖励资金。
三、申报程序
(一)陶瓷企业转型升级后向工业园管委会提出奖励资金申报的书面申请。
(二)工业园管委会组织区陶瓷企业转型升级奖励审核工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工业园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贸促会、区信访局等部门组成)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区政府审批后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