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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便民服务暖心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03 16:31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便民服务暖心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七届第102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区政府八届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清远市清新区便民服务暖心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关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清新委发〔2020〕1号)和《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委办发电〔2020〕1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在镇级开展便民服务暖心配送工作,助力破解我区城乡二元结构,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我区城乡二元结构、加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新要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准确把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方向,以增强镇级干部宗旨意识、强化镇政府服务功能为重点,通过创新“便民服务配送”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服务理念、服务效能、服务方式深层次变革,进一步提升镇政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走出一条符合清新实际、独具清新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打造全市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先行区。

  (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企、依法行政、高效服务、示范带动的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集“服务、管理、监督”为一体的“一站式”区、镇、村(社区)在线公共服务平台。2020年构建多级互联、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在太和、三坑两镇设立示范点,开展配送服务上门,打通服务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通过以点带面,力争三年内在全区各镇村铺开,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供给更加精准的贴心服务,体现“城有乡有”理念,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大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优质生活圈”。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区五大行动工作的实施,大力构建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机制,加大教育、卫生、文体、法律、金融等基本公共服务向镇村延伸,实现区域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1.推动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全面提升镇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力争到2022年镇级文化站达到一级站以上标准。加强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实财政补贴,以行政村为单位鼓励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力争未来3年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提档升级,提高村级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率。实施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通过送戏下乡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力争实现一村一月一场放映任务。(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

  2.推动镇村助农服务深度联结。加快建设与城乡发展需要相匹配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规范助农服务中心经营管理,促进农超、农社、农网、农企有效对接,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至乡村,推动农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下乡,加快实现城乡物资双向高效流动,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的生产、生活服务。围绕当地特色农产品资源,在生产上通过订单式农业与当地农民实现深度联结,在经营上实施品牌化战略,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各镇,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

  3.推动镇村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提档。大力改善农村学校教育环境和办学条件,依托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强化中心城区优质学校帮扶薄弱学校工作。分3年推进数字教材规模化全覆盖项目,建立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系统。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建立城乡教育联合体,将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智能报名系统、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等建设成果和服务向镇级学校延伸应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各镇,完成时间:2023年底前)

  4.推动区域医共体构建融合。加大基层卫生院建设力度,持续完善村级卫生站设备配套,规范村级卫生站业务管理,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互联网+医疗”,力争2020年建成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医疗质量控制管理、预约诊疗等系统,以及全民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分级诊疗制度,2021年公办基层卫生机构逐步参与医共体,争取到2022年基本形成“区强、镇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防治并重”的区域医共体格局。(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完成时间:2022年底前)

  5.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深入实施。大力推进“政银保”合作贷款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中小微企业、扶持服务“三农”,加快中心城区周边乡村区域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拉动经济发展。依托行政村的金融(保险)服务站全面铺开普惠金融“村村通”工作,推进助农取款点建设,同时,积极提供金融机构上门服务业务或派“咨客”驻点,向村民提供业务咨询、贷款受理、征信信息采集、业务代理、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等基础性金融服务,真正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各镇,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

  6.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以群众身边事释法答疑”等方式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普遍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发布日常法律知识、最新法治资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认真解答基层群众的法律咨询,开展法律顾问服务。(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各镇,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

  (二)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结合强镇赋权改革工作,构建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多级互联、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实施便民服务下乡配送。(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2021年总结并全面推广)

  1.健全完善配送服务体系。

  (1)完善管理机构。在镇级现有机构的基础上完善公共服务管理机构,由1名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作对接跟进;加强管理、指导、协调镇服务中心的运行和考核;负责各村(社区)代办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跟踪落实;发挥好镇服务带动村的作用。(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各镇,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

  (2)充实人员队伍。一是优化镇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加强人员配置,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尽进”原则进驻,为企业群众提供“一门式”审批服务。二是建立完善服务代办配送队伍。区镇两级通过优化整合和新聘配备相应的配送员,向企业群众提供暖心配送等服务。(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各镇,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2021年总结并全面推广)

  2.改造搭建配送服务平台。

  (1)线上平台。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按全省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改造提升要求,加快建设我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暖心配送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深化服务事项网上办、指尖办,实现办事不出门。一是实行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统一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身份认证服务,加强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数据在线核验,可通过电子证照和共享数据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支持申请人网上“实名”“实人”“实证”核验,减少到现场核验身份。二是推动高频服务移动化办理。依托“数字政府”粤省事、粤商通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对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移动终端办事的特点优化申请材料和服务流程,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实现“指尖办理”。三是大力推行网上缴费和双向物流服务。依托省统一支付平台,对涉及缴费的服务事项,实现非税业务网上缴费查询、在线支付,减少申请人排队缴费。对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的服务事项,推进应用省统一物流服务平台,尽快实现双向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快递送达审批结果。(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2021年总结并全面推广)

  (2)线下平台。推进确需现场办理的服务事项预约办、就近办,实现办事少跑动。一是按“应进尽进”原则,大力推动相关部门及服务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大厅,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同时,优化跨部门办件流程,使进驻窗口相关审批工作有机结合,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索引式”服务,有效解决“多头跑”问题,实现更多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二是在镇服务中心设立热线电话,对确需到线下实体厅办理的事项,对外提供电话咨询和预约服务,支撑暖心配送服务工作的高效开展。(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2021年总结并全面推广)

  3.梳理并公开服务事项清单。编列区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权责清单,梳理和厘清三级公共服务内容,形成事项目录清单,在各服务中心大厅公示、公布。(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各职能部门,时间节点:2020年底前)

  4.开展配送服务上门。

  (1)开展暖心预约服务。暖心预约服务是指对围绕与群众息息相关、日常关联度高的个人服务类事项,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实体厅办理手续的,服务对象通过热线电话与镇服务中心事先约定,由配送员提供暖心配送上门的贴心服务。服务事项清单包括民政、社保、卫生等业务(详见附件2)。(牵头单位:各镇,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2021年总结并全面推广)

  (2)开展“三送三帮”服务。为落地本镇的企业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以暖心配送服务加快推动项目落地。送服务,主动上门帮助企业组织整理材料,提供代办服务,协调部门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送政策,帮助企业做好各项优惠政策扶持申请、对上争取,让企业充分享受政府扶持发展的阳光雨露;送保障,帮助企业有序解决通电通水、建设审批手续补办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等问题,为企业明晰产权、融资发展提供支持。(牵头单位:各镇,责任单位:区各职能部门,完成时间:2020年底前完成试点,2021年总结并全面推广)

  5.推进三级服务高效运行。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原则,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区镇村三级联动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方式运行。各中心和各职能部门通过办事指南公开、网上预审、电话咨询等方式,提前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做好申办事项前期准备。

  (1)服务联动机制。村(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小事不出村”“网上办”的原则,凡村级可办理的事项,由村服务中心收集并及时办结。村级权限以外的申办事项,由村代办员负责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受理并录入系统平台,由镇配送员送镇服务中心办理。镇服务中心:按照“就近办、马上办”的原则,镇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系统平台、配送员送办件和企业群众直接到镇中心申办的事项。镇级权限范围以内的事项,由镇服务中心及时办结。区级权限的事项,镇服务中心负责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受理并录入系统平台,由镇配送员及时送区服务中心办理。区服务中心:按照“套餐式”服务、“一次办”的原则,区服务中心负责将镇服务中心送办件的收集、整理和登记,并及时分派至区有关职能部门服务窗口办理。办结后,区职能部门将结果交区服务中心,由镇配送员取件逐级回传。

  (2)服务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包括登记受理、及时办理和结果回复3个环节(详见附件3)。

  登记受理。企业和群众将申办事项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村代办员按照“一事一袋”进行初审收集,并登记填写相关表格,配送员及时收领相关材料报送镇服务中心办理。群众也可直接到镇服务中心相应窗口进行申请办理。服务对象委托代办的事项,属暖心配送服务范围的,由村代办员认真审核申办资料,履行一次性告知,协助服务对象填写委托书(附件4);不在代办范围的,要现场向服务对象解释说明。

  及时办理。对受理的暖心配送服务事项应及时登记备案,并根据项目或事项情况,由配送员将村代办的事项负责分配至中心相关职能窗口进行办理。能现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现场办理或需联合办理的,应在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

  结果回复。配送员对代办过程实行全程跟踪、协调。事项代办完成后,配送员应及时向服务对象移交有关资料,回复代办事项办理结果,经服务对象确认并进行评议后,暖心配送服务结束。同时,配送员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移交镇服务中心集中管理,以备检查考核。

  代办中止。委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中止或者终结委托代办工作:a.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b.不按期缴纳依法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的;c.建设项目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不能补正的;d.不配合代办员办理代办事项的;e.因项目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项目单位要求终止代办委托的;f.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中止或者终结的其他情形。对a、b两种行为,将纳入诚信体系管理。

  三、工作要求

  广泛宣传(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服务配送工作以镇为实施主体,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公共服务暖心配送是一项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新手段。将该项工作与镇级机构体制改革一并谋划,把工作做细做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全力统筹推进公共服务暖心配送各项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有序推进。区直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加大支持和指导工作力度,积极予以配合,确保有关工作的推动落实。对试点镇工作,区直部门分管领导要注意加强与试点镇的沟通对接,同时,加强对各级业务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行。

  (三)确保经费投入,推动有效落实。将试点镇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证软硬件建设、配送员费用及代办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服务暖心配送工作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开展。

  (四)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宣传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清新发布、有线电视等载体加强配送服务工作宣传,要通过到村(社区)宣传走访等方式,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使服务暖心配送工作家喻户晓,提高企业和群众参与度。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让便民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暖心配送公共服务内容

序号

公共服务类别

公共服务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文化惠民

力争到2022年镇级文化站达到一级站以上标准,提供村级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率,实施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通过送戏下乡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力争实现一村一月一场放映任务。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

电商助农

加快建设与城乡发展需要相匹配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至乡村,推动农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下乡,在生产上通过订单式农业与当地农民实现深度联结。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3

教育资源

分3年推进数字教材规模化全覆盖项目,建立教学质量动态监控系统,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将义务教育学位申请智能报名系统、未成年心理健康咨询等建设成果和服务向镇级学校延伸应用。

区教育局


4

医疗卫生

实施“互联网+医疗”,力争2020年建成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预约诊疗等系统和全民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公办基层卫生机构逐步推开区域医共体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


5

农村金融

大力推进“政银保”合作贷款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中小微企业、扶持服务“三农”,全面铺开普惠金融“村村通”工作,推进助农取款点建设。

区财政局


6

公共法律服务

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区司法局


  附件2、清远市清新区暖心配送服务事项清单

  一、网上办、不见面审批事项

序号

业务部门

事项名称

服务承诺

1

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等实现网上办、不见面审批

2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3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4

区发展改革局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二、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

序号

业务部门

事项名称

服务承诺

5

区委宣传部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网上办、最多跑一次

6

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7

区民政局

广东省社会救助网上长期公示查询服务

8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创业开业指导

9

职业介绍

10

《就业创业证》申领

11

区卫生健康局

病残儿医学鉴定

12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13

一孩生育登记

14

二孩生育登记

15

再生育审批

16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序号

业务部门

事项名称

服务承诺

17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无犯罪记录证明

网上办、最多跑一次

18

出生地变更更正

19

补(换)领居民户口簿

20

开具户籍证明

21

开具户口注销证明

22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23

注销居住登记

24

签注居住证

25

申领居住证

26

补(换)领居住证

27

申领居民身份证

28

换领居民身份证

29

补领居民身份证

30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31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32

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3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3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3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

3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申报

37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38

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3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4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4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序号

业务部门

事项名称

服务承诺

42

区林业局

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县级审核

网上办、最多跑一次

43

其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44

木材运输证核发

45

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

46

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

47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48

对在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的表彰、奖励

49

对在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的表彰、奖励

50

省农垦、市属林场、市级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因扑救森林火灾

、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情况备案

51

其它范围内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情况备案

  三、网上办、需现场勘察事项

序号

业务部门

事项名称

服务承诺

52

区林业局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网上办、需现场勘察

53

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54

建设工程永久占用林地审核

55

区农业农村局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56

食用菌菌种(栽培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57

食用菌菌种(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58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59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注销)

60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新申请)

61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变更)

62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延期)

63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审核

64

内地捕捞和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

  四、线下配送事项

序号

业务部门

事项名称

服务承诺

65

区农业农村局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变更法人

线下配送

6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

67

区残联

 残疾人证发放

68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变更

69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注销登记

70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中途选点变更

71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零星报销

7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途参保登记

73

区民政局

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74

低保证、五保证发放

75

停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76

临时救助金和物品发放

77

特困供养资金发放

78

批准特困供养待遇

79

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80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并发给低保证

81

区卫生健康局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82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83

纯二女读书资助、建房补助申请

84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85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

86

市医疗保障局清新分局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

87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审批

88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补助、资助金的发放

  附件3、暖心配送服务办理流程图


图片1.png


  附件4、暖心配送服务代办委托书(存根)

                      

  你于            年                       日向                    村委会(社区)提出,要求代办                                            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同意受理。你所提供资料有:                                                                                                          。我们承诺于                                     日前向你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

  申请人(签名):                   受理人(签名):




  暖心配送服务代办委托书(交申请人留存)

                       

  你于                             日向                             村委会(社区)提出,要求代办                                                                         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同意受理。你所提供资料有:                                                                             我们承诺于                                         日前向你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

  申请人(签名):                       受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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