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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6 15:16 文章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清远市清新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

  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20〕62号)精神,切实加快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产业园建设工作,突出水稻、蔬果、花生、玉米等传统产业机械化发展,逐步推进茶叶、南药等新兴产业机械化,做强做大“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科技支撑。到2020年底,全区农机总动力超过19万千瓦,主要农作物(水稻、蔬菜、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3%,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6%。到2025年,全区农机总动力超过21万千瓦,主要农作物(水稻、蔬菜、花生)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农机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区。

  二、大力促进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农机装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鼓励我区企业加入省级农机装备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拓宽科技创新资源渠道。在科技计划项目和农业计划项目指南中,将农业装备列入支持范围,围绕农用无人机、智能农机等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鼓励和引导农机装备生产企业和用户、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转化合作,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农机科研成果转化。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传统制造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竞争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创新现代农机服务模式。(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的优势,共享大湾区市场,承接农业机械产业转移,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先进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到清新投资发展。鼓励企业有序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先进农机技术及产品“走出去”,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强化农机装备产品质量监管。聚焦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发展方向,围绕产品安全性、适应性、可靠性和可维修性等质量指标,加强各类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净化农机销售市场。强化农机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农机企业开展诚信自律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农机企业开展品牌、质量、标准化建设,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优先享受有关品牌、质量、标准化建设相关补助政策。(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三、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一)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着力提升水稻机械化种植、烘干水平,加快农作物生产各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探索清新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将水稻生产机械化纳入省级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内容。着力提升蔬果、花生机械化种植和收获水平。支持打造特色优势区生产机械化样板。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等农机作业服务给予补助,大力推进全程机械化。(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二)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发挥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园、高标农田等政府主导大型农业项目的作用,加快农机农艺结合,选育、推广适合机械化作业、栽培的主要农作物品种、方式。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因素,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创造条件。加快水稻、蔬果、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建设,率先在水稻生产功能区等园区创建一批整体推进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

  四、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应用

  (一)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围绕我区果菜茶、畜禽水产、南药等主要产业的生产环节,在产业园规划建设方案中,增加农机农艺结合应用实施内容。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和其他适用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支持秸秆还离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应用。积极发展农用航空,规范和促进农用无人机推广应用。(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

  (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加大力度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放开申请,能补尽补,通过现场演示、科技培训和政策宣传合力进行先进机械的推广与应用,对部分工作能力强、农民反映好、经营规模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种植大户进行政策倾斜,先办快办,扶强扶大,不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三)加快推进智能农机示范应用。加强农机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信息技术产业优势,引导企业开展农用无人机、农业机器人、农机作业监测等方面研究,加快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

  (四)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强化农机推广公益性定位,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的能力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产学研单位与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负责)

  五、创新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一)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借助于信息化手段及线下农机服务组织,搭建具有农机服务需求的农民与农机服务供应的高效连结,让“信息多跑路、农机多干活、农民得实惠”。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每年扶持1~2个实力较强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二)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鼓励农机服务组织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机农事服务联合体,推行农机订单作业和耕、种、管、收、烘“一条龙”作业模式,引导农机服务组织通过土地承包、转租转让、农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等代理经营农民土地或直接经营土地,拓展服务范围和半径。支持建设集中育秧、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农机维修中心。按规定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的通行费。(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负责)

  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一)推进基本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统筹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农田“宜机化”改造,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农田“宜机化”改造同步实施,每年完成“宜机化”改造1.5万亩以上(2023年以后,开展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土地流转,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二)完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加强育插秧、烘干中心和初加工等生产配套设施。可将烘干中心、机具库房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区税务局等负责)

  (三)推进农机农艺高度融合。建立健全农机农艺融合机制,加强相互适应融合的技术模式研究,促进农机作业技术与农田建设规范、农作物品种选育标准、栽培模式、田间管理等互相适应融合。支持“农业工程+农艺栽培+信息技术”形式的协同创新,在各类农业示范区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中落实农机农艺融合要求,围绕品种栽培养殖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推动种植、养殖和产品初加工方式的改进,制定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养殖工艺和机械作业规范,构建区域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机械化生产模式。(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等负责)

  七、大力培养农机人才

  加强农机实用人才培训。加强政校企合作共建共享工程创新基地、实践实训基地,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引导职业院校开设农机相关专业,支持省职教城有关高校针对清新所需,加大农机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支持职业院校采用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农机人才。积极开展农机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农机项目等政策,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以及农机操作人员、农机维修人员的培训力度,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机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技术过硬、服务到位的农机实用技能性人才队伍。支持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八、保障措施

  建立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的区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化和农机装备优结构提水平工作,落实部门责任,明确任务分工,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落实财政保障责任,完善农机装备购置和农机作业地方补助机制,区级财政安排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和提升农机装备水平。要加强农业机械化和提升农机装备水平经费保障,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开展农机作业补助,把农机推广、培训和主体培育等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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